新材料产业园道路绿化工程补遗
各投标人:
关于新材料产业园道路绿化工程原招标公告、文件中付款方式:苗木(乔木、灌木)栽植完验收合格后付苗木款的80%,验收合格第一年养护期满后付苗木款的10%,余款在第二年养护期满后付清.(不计利息)。
现调整为付款方式:1、苗木款:苗木(乔木、灌木)栽植完成验收合格后付苗木款的80%,验收合格第一年养护期满后付苗木款的10%,余款在第二年养护期满后付清(不计利息)。2、栽管款:苗木(乔木、灌木)栽植完成后付栽管款的40%,验收合格第一年养护期满后付栽管费的20%,验收合格后第二年养护期满后付栽管费的40%(不计利息)。注:栽管费为苗木控制单价的45%。请各投标人知悉!
招标单位:永丰县工业园管理委员会
2018年1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