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投标单位:
经研究决定,招标人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出更改通知,本次更改通知如下:
1.招标文件中涉及业绩内容“在近3年(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,不含开标当年,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)内有与招标工程(主体工程)相类似的2个工程业绩,该类似工程为合同价在1600万元以上且与招标项目主体工程相类似土石坝工程、堤防工程或河道整治工程。”现全部更改为“在近3年(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,不含开标当年,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)内有与招标工程(主体工程)相类似的工程业绩,该类似工程为合同价在1600万元以上且与招标项目主体工程相类似土石坝工程、堤防工程或河道整治工程。”其他内容不变。
2.招标文件中关于工期内容 “计划工期365日历天,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3月1日,计划竣工日期2015年3月1日”现全部更改为“计划工期355日历天,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3月11日,计划竣工日期2015年3月1日。”
3.招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会时间“2014年2月24日14:00:00”现改为“2014年2月28日14:00:00。”
4.招标文件中原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 “2014年2月23日18:00”现改为“2014年2月27日18:00前”
注:请各投标单位及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(http://ggzy.jiangxi.gov.cn/jxzbw/)查看并下载澄清补遗,并按补遗书要求制作投标文件,如未下载招标文件补遗书导致的一切后果,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负责。
宁都县水利局
2014年2月13日